连城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财政局 时间:2022-01-20 10:51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由连城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城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连城县财政局人秘股(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号,电话:3322001,传真:3322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连城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聚焦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财政政策更透明,政务服务更高效。2021年,我局全年累计审核公开13 份主动公开文件,依法受理1份依申请公开文件,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优化财政服务,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公布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运用图表等形式形象展示全县财政收支情况。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额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收支情况。

  2、同步公开“三公”经费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在政府“三公”经费栏目下,按月公开我局的“三公”经费信息,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信息,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同时,按月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有效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3、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所有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均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此外,我局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也均依法依规对外公开。

  (二)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运维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实时更新、材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2、强化责任落实。积极主动作为,推动责任落实,按照时限进度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按计划实施。不断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保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加强网站内容审查,确保不出现重大错误,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3、强化风险审核。强化所有对外发布文件、制度、互动答复事项的项目负责制,所有公开的文件未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审定,不得对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

  1、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统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工作目录,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有效。

  2、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讲解相关法律制度、目标任务、工作流程,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3、强化自纠整改,提升公开质量。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持续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公开信息解读不够全面,表现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