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7: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财政局2023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财政局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0597-3322001,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连城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大力推进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财政政策更透明,政务服务更高效。2023年,全年累计审核公开22份主动公开文件,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围绕财政工作重点,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篇,主要内容涉及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二是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落实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预算公开方案,组织编制县级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支出按功能科目进行细化,实行预算批复与预算公开联动,实现了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的公开面100%”“及时率100%”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及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连城县财政局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共同抓落实”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部署,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将工作分解到股室,责任落实到个人,不折不扣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发布流程更加完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更加科学规范,人秘股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有效地提高连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连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工作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程序和办理流程,在公开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强化对内设机构指导的力度和频次,重点就栏目更新、政务公开特色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和督查。未在2023年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连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不断创新。不断创新符合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搭建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通过信息公开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连城县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