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财政局2025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财政局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0597-3322001,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连城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紧扣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民众公开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方位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

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连城县财政局全年累计审核公开15份主动公开文件,涉及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资金、涉农补贴等方面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财政领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阳光财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连城县财政局于12月末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该事项结转至2026年度办理,现已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连城县财政局继续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共同抓落实”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连城县财政局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对拟公开信息依次进行内容准确性、保密性、合规性审核,确保信息质量过硬,无涉密风险,保证财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联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连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信息,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常态化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减税降费”等专栏的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的更新频率和时效性,让群众更加了解、支持财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干部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有效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积极配合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推进检查相关工作,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未在2025年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连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类别内容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做实做细信息公开服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方位推动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连城新篇章提供财政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财政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度连城县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