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58
  •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7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连城县
    朋口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建议书暨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连城县
朋口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建议书暨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6-07-23 16:51

  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变更连城县朋口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朋政函〔2026〕9号)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连城县朋口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原连发改审批〔2026〕10号依法撤销。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变更为:连城县朋口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601-350825-04-01-660621)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连城县朋口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城县朋口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

  一期工程以市场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为主体,设有25个固定摊位、2处流动摊位,含水产区、肉类区、蔬菜区等;配套道路改造面积1418平方米;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含原有路面拆除约500平方米、铺设排污管约300米,砌筑混凝土检查井30座。

  二期工程以市场智慧化系统与信息化平台为主,主要包括智能交易系统、智能安防与环控系统、数据管理与运营平台以及公共服务终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450万元,其中工程费415万元。通过争取龙岩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福建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已向中共连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重要设备、施工、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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