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60
-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7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综合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呈报《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审批连城县综合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第712号令、国办发〔2026〕13号文等规定,原则批准建设连城县综合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原连发改审批〔2026〕73号依法撤销。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及编码:连城县综合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6-350825-04-01-948466)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5712平方米,地下室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遗综合展示区5000平方米、沉浸式演艺与展演区1200平方米、非遗综合体验区850平方米、非遗文创与数字传播区1600平方米、非遗研学与培训区1819平方米、集散接待区643平方米、非遗文脉展示节点600平方米、库房与辅助用房617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整治与室外配套总体工程。
五、项目投资匡算和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82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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