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2-1000-2026-00078
- 备注/文号:连发改审批〔2026〕10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发展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
贵单位呈报《关于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标准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609-350825-04-01-258160)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连城县文亨国有林场。
三、项目建设地点:连城县文亨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在文亨林场33942平方米国有林地区域内,建成一套全覆盖、智慧化、标准化林下经济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形成集林下标准化种植、林地智慧管护、森林生态观光于一体的县域国有林下标准地示范载体,补齐林下经济水、路、电、安防等硬件短板,实现生态效益、经营性收益、示范带动三重产出。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福建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已向中共连城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邀请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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