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1-08 11: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联系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2号楼2层,联系电话:0597-8922810,传真:0597-89227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24年,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文件数24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数15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处理任何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所有公开信息都经过严格把关,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有效避免了信息泄露和不实信息传播的风险。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做好26个标准领域栏目等相关栏目内容保障。每月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中的综合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施工竣工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中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提升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和体验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开展社会评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邀请社会公众对连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本次连城县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共有65人参加,其中:机关单位人员20人,占总数的30.77%;企业职工40人,占总数的61.54%;其他人员5人,占总数的7.7%。评议结果显示,100%的参与调查人员认为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总体上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细化目标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和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注重日常管理。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参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同时,对照国家、省第三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明细,结合本局政务公开日常检查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4 年度,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 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不足,主要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全面,政民互动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持续夯实信息发布基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便民载体,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直面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