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2-01-12 1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在“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连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7-8922448,电子邮箱:lc_police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推进。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一名指挥中心(办公室)民警为联络员。明确指挥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挂靠在指挥中心(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提供必要保障。县局由熟悉公安业务、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民警专门担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各确定1位民警为联络员;政工、督察、警务保障、网安、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推广、监督检查、后勤保障、网络维护以及门户网网站管理等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制度。20113月,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指南》、《目录》和《目录编制说明》进行修订,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警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公安门户网站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按信息类别看,8条均属于政策、规范性文件类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五种形式:一是“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三是及时报送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供公众查阅;四是不定期适时公开;五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我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现场接待相关咨询人数5人次、网上咨询35人次、接听咨询电话9人次;局属各单位实时接受群众咨询并公开相关信息。我局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11年,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局无因申请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2012年,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附:连城县公安局2011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连城县公安局2011年及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

20

其中:1.网站公开

8

2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0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