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5〕2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连城”门户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连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7-3129503,传真:0597-8916158。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推进。
一、经验做法。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兰翔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一名指挥中心(办公室)民警为联络员。明确县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挂靠在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是提供必要保障。县局由熟悉公安业务、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计算机应用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民警专门担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各确定1位民警为联络员;政工、督察、警务保障、网安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推广、监督检查、后勤保障以及网络维护等工作。
三是制定相关制度。编制完成了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印制了新版公文处理单,确保内部工作程序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警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警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及部门职责等方面对进一步规范警务公开工作指出具体要求。
四是重视学习宣传。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的学习,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当成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率的一个重要抓手,主动把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大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年内,在组织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培训班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全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
二、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以下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关于调整交通管理工作职能的通知》(连公综〔2015〕131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1件,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和改革局”专栏进行公开,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和改革局”专栏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设计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市民还可以通过“两馆”及公开的电话进行查询。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做好解读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民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不够。由于单位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没有及时落实。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流动性大,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确。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下一步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继续抓紧抓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由分管领导协调督促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稳定,特别是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使政府信息程序化管理、精确化公开、流水化作业,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上都有专人负责、有领导把关、有制度约束、有监督考评。三是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队伍绩效考评和民警岗位责任考评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警种、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的共同任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连城县公安局
2016年1月6日
附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 |
54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 |
54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