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公安局 时间:2026-01-16 1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公安局2025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7-892244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南路9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连城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公安核心业务和群众关切,系统性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精准。2025年,更新机构概况、机构领导信息3次,主动公开惠企政策信息2篇、政府采购信息3篇、综合信息33篇、户籍管理信息81篇,更新权责清单1篇,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2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连城县公安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回应群众申请。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线上申请4件、书面申请4件;从申请内容来看,部分公开1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件2件、其他非本单位公开事项4件;从答复结果来看,申请行政复议2件,结果维持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连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生成、审核、发布、更新、归档全流程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经拟稿单位负责人审核、保密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等环节,重点审查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警务工作秘密。2025年,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1000余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失泄密事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连城县公安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与群众需求,着力打造线上线下联动、互补融合的公开模式。线上以连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为核心载体,聚焦警务动态、警务宣传、便民服务等信息,创新运用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内容传播力。线下在情指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切实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与群众参与度。2025年,通过连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宣传稿件和视频1082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连城县公安局以制度建设和监督渠道拓展为抓手,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体系构建,系统建立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流程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向社会全面公开投诉电话、官方网站以及各内设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主动敞开群众监督大门,广泛收集民意反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阳光透明。2025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履职问题被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5

行政强制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连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新媒体平台互动性有待提升、基层单位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连城县公安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增强新媒体平台互动性和影响力。三是利用莲警课堂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全警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公安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连城县公安局

20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