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5-03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连自然资〔2025〕12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3000吨酚醛树脂基纳米多孔硬碳生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批复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3000吨酚醛树脂基纳米多孔硬碳生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9-12 09:58
福建天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高性能酚醛泡沫保温材料项目变更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在项目所在地、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连城县政府网对你司报送的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时间:2025828日至202596日),现公示期已到,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在方案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原地块规划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对年产3000吨酚醛树脂基纳米多孔硬碳生产项目原项目名称为高性能酚醛泡沫保温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作优化调整。调整后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1.305,建筑系数42.07%,生产服务设施用房面积7519.23平方米,绿地率10.09%,机动车停车位27个,具体内容以审定后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你司应严格按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建设。

此复。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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