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1-17 11:4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ly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综合股联系(地址:连城县东环北路28号,电话:0597-892289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完善平台渠道建设。

  (一)主动公开

  我局依据《条例》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和编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6件,应急管理1件,城乡建设2件,征地拆迁1件,工作动态7件,其他信息7件。严格按照县政府及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让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宣传契机,做好自然资源、规划和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的专题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商业企业1件。均能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并在后台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了具体部门(股室)和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建立了至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落实到股室、具体到人员。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并做到重大决策全程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按年度移送县图书馆和档案馆。

  (四)平台建设

  公共查阅点设在我局四楼综合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我局以业务职能特色为基础,以依托县政府网站,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指派专人做好连城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报送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专门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实行职责追究。同时建立信息发布审批台账,确保信息发布登记记录真实完整。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所有发布信息必须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谁发布谁负责。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各股室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4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要加大力度,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三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方式,扩大解读范围,注重及时性,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协调,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好协同办公与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及时发布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应急管理的信息公开。四是在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申请、信函、传真等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方式基础上,尝试拓展e龙岩、微信公众号等申请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