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7-0100-2025-00002
  • 备注/文号:连交〔2025〕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2-25 09:48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05〕18号)精神,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    

连城县农村客运

公交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群众出行条件,加快推进县域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政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8〕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统筹兼顾”的要求,推动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交通运输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内通外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总体目标,实施全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出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农村客运可持续健康发展机制。

三、改造内容

(一)改造对象。我县辖区内9条农村客运班线、45辆农村客运营运车辆,参照城市公交运营模式实施公交化改造。

(二)经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营运车辆实行“一车一档”管理,驾驶员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服务质量。

(三)惠民票价。实施公交化改造惠民票价,城区至乡(镇)城乡客运票价按县物价局核定标准票价的80%执行。

(四)车辆购置。淘汰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客运车辆,新购置40辆(19座)传统能源农村客运车辆,购车资金约1200万元由龙洲连城分公司承担。

(五)运营补助。县财政每年对龙洲连城分公司45辆农村客运车辆进行定额包干运营补助(补助标准为5万元/车/年,合计225万元),2025年起列入县财政预算。

四、运营考核

(一)运输服务(龙洲连城分公司工作职责)

1.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制定服务标准和客运车辆管理制度。

2.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运营班次和时间,在站场、车辆等醒目处公布车辆运营班次、时间、票价和监督电话。

3.合理设置乡、村客运停靠站点,做到进站配客,有站必停。

4.严格按交通、物价部门核定的农村客运票价的80%收费。

5.保持营运车辆干净整洁,驾乘人员仪表得体、文明有礼、服务热情。

6.严格落实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三告知”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二)考核与奖惩

1.考核机制。根据我局制订的考核标准,定期组织道路运输、交通执法等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对龙洲连城分公司运营服务质量分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经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季度补助款3000元。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年度补助款10000元。

2.考核项目。季度考核主要包括车辆设施设备、服务标识、车容车貌、运营管理、行车服务、运营安全、票价执行、投诉情况等内容。年度考核主要包括运营生产、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

五、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三年。

 

附件: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班线清单

 

 

 

 

 

 

附件

 

连城县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班线清单

序号

班线

车辆数

通达乡(镇)

票价

备注

原票价(元)

改造后票价(80%收取)

1

连城至庙前

7

文亨、朋口、新泉、芷溪

16

13

 

2

连城至新泉

7

文亨、朋口

14

11

 

3

连城至朋口

6

文亨

8

6

 

4

连城至宣和培田

3

文亨、朋口、张家营、培田

12

10

 

5

连城至莒溪

3

文亨、朋口、璧洲

11

9

 

6

连城至姑田

7

文亨、曲溪

11

9

 

7

连城至赖源

1

文亨、曲溪、姑田、郑地

26

21

 

8

连城至罗坊

3

隔川、北团

8

6

 

9

连城至四堡

8

隔川、北团

9

7

 

 

注:1.龙洲连城分公司要结合行政村通客车实际,持续优化农村客运班线,新增的客运班线需经县交通运输、公安、应急以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合格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许可实施。

2.龙洲连城分公司要根据客流量的变化适时优化客运班次、发车时间等,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乘车出行需求。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财政局,各农村客运企业。

连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