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5-03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连工信〔2022〕19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煤炭行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2021年调整)的通知》(连工信〔2021〕60号)文件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具体按《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执行(附件1)。
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公布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2021年调整)的通知》《关于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技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关于公布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组织开展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三、严格“双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监管责任科室通过本局简易电脑随机“摇号”系统,分别从动态调整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抽取过程由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综合股共同监督。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记录,填写《“双随机”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5),并报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向随机抽取到的监管对象发出拟实施检查通知,明确“双随机”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等。
四、现场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及《关于印发工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坚持严格审慎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加强信息共享。双随机抽查检查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做到有检查内容、有事实、有结论,“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业务监管股室填写“双随机”监管检查情况公示表(附件6),在5日内向“龙岩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局门户网站报送公示信息(除涉密外)。各监管业务股室应当将检查档案及时整理汇总妥善保管备查,并报送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一份。
附件:1.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
2.2022年动态调整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23家)
3.2022年动态调整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5人)
4.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摇号情况登记表
6.“双随机”监管检查情况公示表
7.行政检查文书格式(略,详见龙工信政法〔2020〕14号文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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