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5-30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连工信〔2024〕4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4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全面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排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龙工信安全〔2024〕15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连安委办〔2024〕51号),《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办关于全面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连安委办〔2024〕5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各相关股(室)、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县工信科技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工信领域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加强风险研判、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措施,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节日特点,组织开展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特别是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煤矿、电力、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推进行业重组整合、技术升级改造。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股(室)、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结合节日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普及新修订《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值班工作责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保持通讯信息通畅,遇突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应对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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