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5-30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连工信〔2024〕70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度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范围
本批次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需求,围绕县域重点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技术开发与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取得成效的项目给予支持。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重点支持领域
1.新材料领域
新型显示制备技术;耐高温耐蚀合金、高性能钢铁、硬质合金材料和功能涂层;先进建筑材料;新型纳米孔导电材料;先进锂离子电池。
2.食品加工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地瓜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及动物饲料等;其他农副食品综合加工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
3.新能源与节能
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低温余热及高温固体余热深度回收利用技术;非晶变压器;智慧能源管理与智能优化节能技术;高效电动机等工业节能设备;建筑节能技术。
4.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资源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和矿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含塑料污染)的循环利用,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技术研究,重金属减排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水资源环境保护利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
5.高效安全优质种养技术
主要农林作物、连城白鸭的高效、安全与优质种养殖技术研究,开展农林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快速诊断、应急处理及抗药性检测等技术研究。研发专用有机肥、土壤改良剂、可降解农用地膜、无抗饲料和新型饲料添加剂等产品。
6.农业生态技术
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有机废弃物消纳利用、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技术研究,农林资源监测与集约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综合修复技术研发,农业生产中毒素检测与排除、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退化土地资源修复技术、退化耕地土壤改良和修复、重要养殖海区污染源调查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技术研究,海水养殖增汇及碳中和技术研究。
7.科普教育活动
科普教育设施完善、科普展馆建设、举办中小学生科普竞赛、科技展、科普讲座,开展科学实验等科普活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县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申报项目应是2024年以来取得成效的技术开发示范推广或技术成果(含新品种、专利与其他技术成果等)转化项目。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六)项目核心技术已获得县级以上(含)财政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补助。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项目立项资格,并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七)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格,纳入相应的科研项目信用管理。
(八)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报《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其中“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内容要体现:
1.开展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技术内容,采取的主要研发措施及解决的关键技术情况,以及形成的主要成果简要内容;
2.项目成果应用示范情况、达到的技术指标、已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已推广情况、辐射带动农民或带动就业等社会效益情况);
3.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
(二)申报项目已取得成效的相关佐证
1.技术指标佐证(包含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由服务区域科技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测产报告、评价证明等);
2.经济效益佐证(包含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合同、推广应用证明等能反映项目实施成效的证明);
3.技术成果佐证(包含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鉴)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有的须提交);
4.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参照《龙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项目经费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及相关票据扫描件(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样表见附件1);
5.企业(单位)的生产资质证明(包含生产许可证、行业准入证书或其他生产资质等);
6.申报单位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公章);
7.项目核心技术是否获县级以上(含)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8.科研项目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9.其他与项目成效有关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一)县工信科技局将组织技术专家评审及管理(现场)评审。
(二)项目立项后,根据《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三项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县工信科技局0597-8922669。
附件:1.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2.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
3.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
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二0二四年 制
一、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限3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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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开展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技术内容,采取的主要研发措施及解决的关键技术情况,以及形成的主要成果简要内容 2.项目成果应用示范情况、达到的技术指标、已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已推广情况、辐射带动农民或带动就业等社会效益情况) 3.已投入经费及使用情况 |
二、相关附件
1.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必备)
2.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证书
3.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或兽药登记证
4.国家重点产品、首台套产品
5.主持或参与制度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
6.科技成果获奖证书
7.技术指标佐证(含检测报告、评价证明、测产报告等)(必备)
8.经济效益佐证(含销售明细账、销售发票、合同等)、推广应用证明、合作协议(必备)
9.营业执照(必备)
10.核心技术是否获得县级财政资助情况说明(必备)
11.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必备)
附件2
项目已有投资明细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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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科目 |
支出摘要 |
记账凭证号 |
金额 |
票据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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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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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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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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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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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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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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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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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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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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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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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应分各承担单位,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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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投资费用应与本项目相关,符合《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有正规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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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报单位诚信及审查承诺书
本单位根据连城县科技三项费用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任务需求,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5号)等通知要求,并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文件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自愿提交申报书。
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不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和虚假、虚高编报项目预算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项目申报和评审活动过程中,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资格;
(二)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三)组织或协助评审对象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杜绝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四)纵容评审对象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不配合调查。
(五)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证项目立项后做到:
1.严格遵守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及科研诚信、和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要求;
2.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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