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综合股,邮编:366200,电话:0597-8922208,传真:0597-893098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中路79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进一步深入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准确、及时、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度,本单位更新了机构概况及机构领导相关信息并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惠企政策14条、公共事业47条、行政处罚5条、其他综合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本单位强化信息发布监控机制,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审核,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惠企政策,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清晰界定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责范围,指定专人定期发布、维护、更新本单位信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人工核查与监管平台双重防控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通过公布网站、投诉电话、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方法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透明化;一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加强线上线下不定时自查,发现问题立即反馈整改。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因岗位更换频繁,交接不够及时完善,造成信息联络人员对公开业务熟练程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信息来源渠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信息联系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并全面掌握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增强业务人员处理信息的能力;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主题,充分运用各种官方网站、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拓宽公开信息来源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