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6-01-20 1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综合股联系,邮编:366200,电话:0597-8922208,传真:0597-893098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中路79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做好主动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治理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2025年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与范围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政府信息,提供精准、易懂的政策解读,确保公开的信息群众看得见、听的懂、好参与、能监督。2025年度,本单位更新了机构概况及机构领导相关信息并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条、惠企政策7条、公共事业40条、行政处罚8条、其他综合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年本单位强化信息发布监控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办公室作为牵头股室,负责日常推进与维护,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与评估,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推动政务数据共享。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是提升公开实效、增强政民互动的关键。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优化治理为目标导向将平台运维、内容保障、用户反馈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指定专人定期发布、维护、更新本单位信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人工核查与线上检测双重防控,确保平台发布准确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督导,各部门各岗位在政务公开中的主体责任和分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畅通外部监督与反馈渠道。主动公开网站、投诉电话、邮箱广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强化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建立“收集-研判-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监督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纠正。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不全面;二是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等信息来源渠道和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对栏目进行“体检”,明确问题类型,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制定“更新标准清单”规定更新频率,明确内容和质量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主题,充分运用各种官方网站、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线上媒体拓宽公开信息来源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度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