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6-03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连林复函〔2026〕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6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依靠连城县东部乡镇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第55号)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在总结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基础上,严格对标《福建省林业局等12单位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林〔2026〕1号)》10项重点举措,结合我县2026年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部署,认真研究、逐项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林下经济发展总体概况
我县林地总面积329.9万亩,商品林237.9万亩,生态公益林92.0万亩,森林覆盖率81.49%,先后获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2025年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82.71万亩,实现产值52.79亿元,初步构建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四大协同发展产业体系,建成示范基地157个,打造“冠豸山铁皮石斛”“连城兰花”等国家地理标志品牌,形成特色鲜明、效益凸显的发展格局。
你们提出依托东部乡镇(姑田、赖源、曲溪三镇,林地123万亩、森林覆盖率91%)发展林下经济,并指出“产业布局不合理、经营主体规模小、品牌效应弱、科技支撑不足、金融保障欠缺”等问题,精准契合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短板,我局结合省级政策与历年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二、对照省级政策与代表建议的工作思路
(一)盘活林下林地资源,破除发展空间制约
建立林下空间资源数据库,开发林下空间信息发布、交易流转等功能。在姑田、赖源、曲溪三镇试点办理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探索林地入股、合作经营等模式,盘活东部乡镇林下闲置空间,支持林场与农户合作发展林下产业,解决林地分散、难以规模化经营的问题。
(二)严守生态保护要求,科学发展林下产业
在合规公益林、天然林区域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严格控制林地抚育采伐强度与郁闭度,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确保东部乡镇林下经济可持续推进。
(三)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生产发展条件
一是支持姑田忠民共富林场等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发展林下经济,将建设生产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管护储存等设施纳入林下经济项目补助,带动东部乡镇发展林下经济。二是探索国有公司、国有林场深度合作,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建设“林下经济标准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培育本土经营主体,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扶持东部乡镇现有林场、合作社做大做强,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落实返乡创业补贴与贴息贷款,培育规模化经营主体,改变散户松散经营的现状。
(五)延伸加工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依托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创建一批多功能、高效益的林下经济综合体。鼓励康成医药、萱和谷等龙头企业深度融合一二三产,创建自我品牌,开发一批药食同源品、休闲即食品、美容护肤品、餐桌副食品。
(六)畅通销售渠道,打造本土特色品牌
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对接商超、药企、电商资源,推行以销定产;落实产品溯源管理,做强冠豸山铁皮石斛、姑田灵芝、赖源红菇等本地品牌,解决产品难卖、溢价低的问题。
(七)强化科技服务,补齐技术人才短板
加大林下经济优良品种与实用技术推广力度。鼓励马头山、茯小苓、萱和谷、忠民共富林场等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大户创建“科技小院”,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深化与福建农林大学、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共建研发平台,突破关键加工技术。
(八)优化用地与金融保障,强化发展支撑
森林康养、林下生产设施用地简化审批流程,落实点状供地政策;持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推广惠林卡、林票贷等金融产品,完善林下经济保险,解决项目融资难、用地难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实施重点项目带动
聚焦林药、林菌、林蜂、笋竹精深加工、野生菌类保育、森林康养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姑田 50 万吨笋竹精深加工、三江源头林药共生等项目落地,策划储备一批省级优质林下经济项目。
(二)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持续推进 “科技小院” 建设,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以姑田、赖源和曲溪3个林业站为支撑点,“以点带面”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科技下乡、现场指导,培育一批乡土专家、技术能手和产业带头人。
(三)完善基础配套建设
持续推进林下经济标准地、林区道路、仓储冷链、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推广 “路林共建”,优先打通东部乡镇产业基地对外连接通道,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四)提升品牌与市场竞争力
持续打造 “冠豸山铁皮石斛”“赖源红菇”“姑田灵芝” 等区域公共品牌,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健全产销对接机制,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五)强化要素保障落地
持续争取中央、省、市林下经济专项资金,加大对东部乡镇倾斜力度;优化林业金融服务,扩大林下经济保险覆盖面;简化用地审批,落实点状供地政策。
(六)持续跟踪服务代表
建立与代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见效、群众真正受益。
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全面落实闽林〔2026〕1号文件精神,持续巩固历年林下经济发展成效,全力将东部乡镇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富民成果,加快打造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连城样板”。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傅永贵
具体承办人:吴晓杰
联系电话:0597-3328928
连城县林业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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