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6-08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连林林政〔2024〕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连城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连林审批〔2017〕6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县林业随机抽查执法检查制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林业企业经营监管服务,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现就我局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事项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行政审批情况,2023年林业双随机检查事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森林采伐许可事项、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
二、检查方法
(一)建立2023年双随机抽查机制“两库”。根据县林业局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确保本级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附件3)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4)。
(二)组织实施抽查。县林业局各牵头股室(单位)根据股室职能及双随机抽查规定,组织相关单位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三)抽查时间及结果应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要求各牵头股室(单位)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抽查内外业工作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报局林政股汇总、形成通报,及时在县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加强整改和惩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回访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属其他部门管辖的或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3.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抽查结果列入联合惩戒,诚信名单纳入市信用评价体系,对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林业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专班(附件1),组长由林兴忠局长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各股室应按照本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办法,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和材料,做好书面记录并签名,确保情况清楚、材料齐全、定性准确;检查结果应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对重大执法决定须进行法制审核。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检查时间,减少对基层及企业正常工作的干扰;同时,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连城县林业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连城县林业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专班
组 长:林兴忠 局长
副组长:柯君祥 副局长
成 员:巫楚森 邹远鸿 林荣标 林增忠 吴小玲
办公室设在局林政股,办公室主任:巫楚森,办公室成员:杨木兴、罗水钧、周兴东、蔡春梅、傅宇才、邹海南、华 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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