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文件通知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27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48件,依申请公开文件数66件,不予公开文件数13件。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到位。我局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安排部署。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6]295号,积极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使大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等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政府信息公开与及时更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工作成效。2016年,我局建立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文件一起审核制度,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都必须填写不予公开的理由,由股室负责人、县政府法制办签署意见,随文件和拟稿单一同留存备案。
(三)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重点推进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14〕2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连城”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本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3)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4)指导和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一是实现信息数据公开常态化,定期公开统计月报、季报统计数据。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人次数、资助参保参合和直接救助资金支出等情况。2016年在“中国·连城”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子栏目的“社会救助”上公布相关信息43条。
二是做好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2016年全年在“中国·连城”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子栏目的“抢险救灾”上公布相关信息1条。
三是2016年全年在“中国·连城”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子栏目的“机构职能”上公布相关信息2条,及时公布民政局其他业务职能的信息。
四是2016年全年在“中国·连城”政府门户网站“计划规划”上公布相关信息3条。
五是慈善总会2016年全年及时全面在“专题专栏”的“慈善总会公告”公开扶贫捐赠信息20条,做到公正公平。
(四)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黄建波担任组长,郑天明、马小青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综合股,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8条。历年累计20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4.2%;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6.2%;社会救助类信息43条,占89.6%;抢险救灾类信息1条,占2.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站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利用设立在单位办公楼的“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要点、财务收支、接待费用、办公费用、依法行政、干部任免、其他事项、通知公告等信息。
3.通过其他形式,如专题宣传活动和有关媒体等形式来公开民政工作动态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新政策发布情况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16年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如2016年我局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
我局未收到通过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无申请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向上级的请示汇报的事项,民政工程重要数据资料,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等方面。不予公开的原因包括报请性文件、商洽性文件、记录性公文、内部信息及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查找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局将在2017年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标准化的结合,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参考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有关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涉及面广。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结合,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技能。通过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回顾和总结,我们体会到干部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制常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往往会捉襟见肘、不明所以,从而该公开的没有公开,不该公开的反而公开,导致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只有以法律为基础,加强业务培训规划,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才能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具有更大的权威性,才能不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协调、管理和督查作用。
(三)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督查工作相结合,以标准化、规范化为基础,不断创新督查形式。不仅要加大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督查,还要加强对全县各乡(镇)民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此,我局将逐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附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48 |
206 |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48 |
206 |
|
2、单位网站公开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连城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