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拟申报认定的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初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5-06-20 10:55
 根据《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县民政局、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共同审核,现将文亨镇湖峰村申报认定2025年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初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7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322803

  

  附件:2025年拟申报认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初审名单

2025年拟申报认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初审名单

序号

遗存名称

坐落地点

权属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

结构

现状

备注

1

红四军二纵队旧址

      (餘慶堂

   湖峰村湖西路13—3

集体

      600

框木结构

 一般

 

  连城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