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4-0200-2018-00012
  • 备注/文号:连人社〔2018〕24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部门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部门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人社局 时间:2018-11-13 09:18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中共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连委发〔201617号)和《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连人社〔20182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现就劳动关系领域部门联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联动的顺畅、及时、高效。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资双方权益有效维护、劳动关系矛盾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达96%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减少。

二、机构职责

成立部门联动协调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关系股,负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部门联动的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部门联动协调办公室成员如下:

林炳生  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股长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杨炳桂  县人社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兼政策法规股股长

俞仲海  县劳动就业中心副主任

陈祖炬  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钱鼎军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劳动关系股负责牵头协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牵头部门联动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处理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突发事件,参与部门联动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参与劳动关系部门联动工作,有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推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以柔性调解方式把劳资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劳动就业中心配合处理因淘汰落后产能和中美贸易摩擦导致企业规模性裁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部门联动工作;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处理因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享受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参与部门联动工作;政策法规股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处理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部门联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督查巡查制度

结合“双随机”和三服务进企业契机,深入企业、工地一线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重点排查恶意欠薪、经济性裁员、集体罢工、勾联上访、矛盾争议多发等突出问题。每个部门每年至少2次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检查。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在宣传、检查督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失信、违法违规、不良倾向等风险隐患,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通报局联动办和相关股室、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坚持每季召开1次工作例会,组织劳动关系领域风险评估,排查劳动关系领域方面存在的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建议。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召开局案审会。

(四)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遇有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对符合《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情形,必须在1小时内向局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认识

充分认清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部门联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明确目标任务。

(二)主动作为抓落实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对接协调,上下密切联动,主动作为,不等不靠,通力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强跟踪提实效

坚持周报告、月讲评和工作推进制度,加大跟踪指导力度,适时深入各乡(镇)督查调研,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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