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4-1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连人社〔2024〕94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参保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
    跨省就业奖励申报的通知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参保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
跨省就业奖励申报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6-28 16:36
连城县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10号)精神,按照《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龙财社指〔20241号)要求,做好我县参保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励(以下简称“吸纳奖励”)发放工作,现将“吸纳奖励”的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县参保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按每吸纳一名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视申报人数确定。吸纳就业对象属于湖北、宁夏、甘肃定西、甘肃临夏籍的,给予奖励倾斜。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830日止。

三、申报材料

(一)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申报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花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提供花名册电子版);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企业近一个月为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发放工资的凭证和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企业吸纳的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的身份证和建档立卡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企业与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申办流程

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的参保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向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连城县劳动就业中心负责初审,连城县人社局负责复审,核定具体金额后,在连城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五、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经办人:罗丽娟

联系电话:0597-8922330

邮箱:lcldjyzx@163.com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新莲路96号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1吸纳中西部地区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励申报审核表

2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就业花名册

3中西部地区具体范围名单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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