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者申请个人见证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6-07-29 11:04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文件规定。经系统审核,共有5人符合见证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729日至84日,公示期享受人员及补贴金额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97-3128358 

传真电话:0597-8922330

电子信箱:lc_eac@163.com

 

附件:20267月劳动者申请个人见证补贴人员发放表》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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