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203-25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连市监〔2024〕3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连城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连城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14 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精神,扎实推进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推进涉企检查精简、统一、高效,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抽查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相关生产经营行为,持续推进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监管着力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推动各有关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领域基本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及时发现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规范提升一批企业,有效促进一个行业一类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抽查对象

按照计划,2024年联合抽查的企业按不超过2023年未实有数的4%进行抽取,下半年按照计划抽取数为:90户。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于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的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D类企业,要实行严格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其他部门通过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政务外网公用网络区,地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使用旧地址支持自动跳转)上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检查。

三、抽查内容

各单位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年初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以及随机抽取企业的行业和经营属性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查内容事项,包括:

(一)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23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

(二)“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检查其2024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的疑似问题线索。同时检查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及民生领域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安全生产隐患、教育收费、环境污染等问题,通过检查及时发现疑似问题线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 “1+X” 跨部门联合监督工作。

(三)企业有关许可登记事项。对企业相关事项办理许可登记情况,及该事项持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

(四)重点企业相关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当前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和监管整治重点,明确抽查下列主体相关生产经营、服务行为等,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检查事项(详见附表):

1.抽查托育机构、物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价格收费等经营行为。

2.抽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行为。

3.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商标印刷行为、商标代理行为。

4.抽查检验检测机构。

5.抽查船舶修造经营主体。

6.抽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销售单位。

7.抽查劳务派遣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关经营行为。

8.抽查统计执法。

9.抽查新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

10.抽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经营行为。

11.抽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12.二手车市场监管。

1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

14.抽查宾馆、旅店经营行为。

15.抽查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经营行为。

16.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自招保安员单位行政检查。

17.抽查爆破作业单位。

18.检查集群注册市场主体的合规情况。

19.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监管。

20.抽查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经营行为及配合事项的检查。如:禁毒、职业病防治、养老服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

四、时间阶段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9月16日前)

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综合抽查部门,印发连城县综合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确定任务阶段(9月30日前)

根据连城县市场监管局对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抽取任务,抓好具体实施。公安、人社、生态环境、商务、卫健、统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一站式”抽查。个别通过自建系统抽取待检查企业名单的,应将待检查企业名单和抽查结果等导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

(三)集中检查阶段(11月30日前)

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监管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四)公示结果阶段(12月20日前)

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并在12月下旬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坚决防止“无依据”随意性检查、应对迎检提前式检查、“走过场”式检查、选择性检查、超频次检查,杜绝选择性执法、频繁式执法、形式主义执法等不当监管执法行为,紧扣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综合智慧、检查过程文明有序和检查链条完整闭环“四个环节”,紧盯减轻企业应对检查和基层监管工作负担“两个减负”,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造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的监管环境。

(二)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跨部门综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推动实现任务协同、单位协同、层级协同和部门协同。把综合性联合抽查和专项性联合抽查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下半年连城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细化抽查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做好抽查对象名单抽取、梳理分类、开展检查和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并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企业的相关许可事项和相关经营行为等检查、开展“1+X”专项督查,同时结合近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船舶修造经营主体、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抽查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下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做好本部门监管领域有关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检查。

(三)严肃纪律要求。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检查有关要求,要按照规定的检查程序和流程,依法规范、严谨负责实施检查,注意文明用语,做到监管为民、文明执法。在检查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或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强协同联动。各单位之间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上级部门要及时掌握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参与综合抽查的部门要按照对口原则,于12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主管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卫健局、统计局。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参照本方案一并组织实施。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