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03-25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连市监〔2024〕3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攻坚冲刺,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龙岩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交叉执法检查成效,特成立行动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振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伯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黄开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罗炳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峰监管所所长
吴海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朋口监管所所长
邓闽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团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家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姑田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吴德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泉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罗锦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吴振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刘小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股负责人
(联络员:罗锦艳 15860165150)
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交叉执法检查行动的组织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并负责收集汇总行动进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三、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学校食堂、对校食材供应销售商、各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三、检查人员
本次交叉执法检查分5个检查行动小组,由各所(抽调2名)及相关股室(抽调1名)人员构成。每个检查行动小组共有成员3名,2名为各所抽调的干部,1名为本辖区所联络员,小组组长由联络员担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各自辖区所认领查办。
五、检查安排
具体分组安排如下:
|
序号 |
检查区域 |
行动小组成员 |
小组联络员 |
|
1 |
莲峰所辖区 |
朋口所、姑田所抽调人员 |
莲峰所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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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朋口所辖区 |
莲峰所抽调人员 |
朋口所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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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泉所辖区 |
北团所抽调人员 |
新泉所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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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团所辖区 |
新泉所抽调人员 |
北团所指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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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姑田所辖区 |
餐饮股、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稽查股干部 |
县局指派 |
六、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
1.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原料控制。食材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无经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标识等要求。
3.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有效。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内的标识、设施、人员及操作符合要求。中小学食堂禁止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4.备餐、供餐与配送。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符合要求。食品存放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过程中,食品的盛放容器密闭,食品容器上标注的信息符合要求。
5.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冷冻(藏)、保温、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6.餐饮具清洗消毒。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二)对校食材供应销售商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按要求录入“一品一码”追溯系统;是否按照标签标示或相关标准的温度、湿度等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及其他有温度、湿度等要求的食品,并落实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散装食品贮存是否按要求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1.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原料控制。食材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无经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标识等要求。
3.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食材加工区内的标识、设施、人员及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4.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冷冻(藏)、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5.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具洗消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设置并使用消毒柜进行餐饮具消毒。
七、工作要求
1.做好交叉执法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做好沟通衔接,被检查区域监管所要加强与行动小组的对接,提供学校食堂、对校食材供应销售商台账,协助安排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公平公正。
2.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动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监管所。各监管所对行动小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符合立案、移送条件的线索及时处理。
3.各行动小组联络员负责汇总检查情况,于每日16:00前将当日检查情况报送县局餐饮股杨荷玉处。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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