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03-25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连市监〔2025〕4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直属单位:
现将《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大家,请相关股室、各监管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食品安全防线,切实规范辖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日常口罩佩戴行为,为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有效屏障,根据《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未佩戴口罩专项行动的通知》(岩市监〔2025〕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为核心,聚焦餐饮服务行业入口食品健康,通过“宣传引导+监督执法+社会共治”方式,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推动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成为行动自觉,减少飞沫传播导致的食品污染风险。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沟通协调及进展情况汇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伯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胡秀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莲峰所所长
黄杭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泉所所长
邓闽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团所所长
吴德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姑田所所长
陈 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朋口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周荣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负责人
罗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股股长
邹丽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股股长
罗锦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股长
杨荷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干部
三、整治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30日
四、整治内容
(一)重点领域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涵盖中大型餐饮企业、小型餐饮店、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食堂等各类餐饮主体业态。
重点岗位:从事食品加工制作、传菜、备餐、现制饮品调制、预包装食品拆封装盘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
(二)重点问题
1.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
2.口罩佩戴不规范(未遮住口鼻、破损或污渍严重);
3.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管理责任,未为员工配备合规口罩或未督促佩戴;
4.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执行佩戴要求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10月30日-11月7日)
由县局综合股负责对应制作宣传材料,对接县融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宣传普及力度。
由县局网监股对接我县美团、饿了么、京东等外卖平台服务点或运营商,要求平台督促入驻的餐饮服务主体落实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规定,并组织平台内餐饮服务主体学习《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提高入驻餐饮服务主体的食品安全操作意识。
由各监管所负责辖区餐饮服务主体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宣传引导,结合日常巡查加大对《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宣传解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开展未佩戴口罩及未规范佩戴口罩问题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当场督促整改,下达责令改正文书材料,并对应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执法阶段(11月8日-11月26日)
由各监管所负责在进行调查摸底、规范引导后,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治理。针对前期存在问题的单位重点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着力加大对违反《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行为的查办力度。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27日-11月30日)
各监管所及有关股室要认真总结排查和整治情况,梳理整治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整治过程中的新措施、好举措。并将口罩佩戴检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确保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成为日常操作习惯,有效保障辖区群众日常饮食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相关股室、各监管所要深刻认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压实主体责任。相关股室、各监管所要督促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内部监督制度,为员工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口罩,将规范佩戴口罩纳入日常员工健康管理考核。
(三)畅通监督渠道。县局消保股、各监管所要确保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畅通,鼓励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切实加强规范佩戴口罩行为的社会共治。
(四)强化宣传教育。相关股室、各监管所要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口罩佩戴知识科普内容,扩大整治行动影响力。联合辖区美食协会等餐饮行业协会,引导会员单位带头执行佩戴要求,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监管所要加强日常整治工作信息的提炼,及时挖掘好的经验做法及整治成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同时,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至餐饮股。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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