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6 0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97-8930222,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江林大道108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关切,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监管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10条,综合信息52条,其他信息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压实信息制作、审查、发布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同时,全面落实保密审查要求,保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平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与影响力,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巩固自有平台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八闽药闻、中国食品安全网等外部媒体的协同联动。聚焦食药安全、特种设备、营商环境等公众关切领域,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与服务信息,有效提升了信息的可及性和便民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标县级考核方案,逐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完成。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改进机制,对照上级评估反馈与工作标准,主动排查不足,及时整改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2025年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9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实用性有待提升。涉及监管执法、安全预警、消费提示等群众真正关心的深度信息较少。二是内部协同与责任传导机制有待压实。部分业务股室、基层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信息提供、政策解读素材报送不够及时、全面。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结果、消费维权信息等社会关切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强化内部协同联动。将公开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明确各股室信息提供和解读责任,打通内部信息共享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度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