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12315消费维权数据综合分析报告
时间:2026-07-09 09:46

  2026年上半年,全县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1377件,同比上升32.92%。其中,投诉1008件,同比上升26.95%,占比73.20%;举报369件,同比上升53.75%,占比26.80%;咨询0件,同比下降100%。

  从平台数据接收方式来看,拨打12315热线电话及微信小程序仍是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主要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491件(占35.66%)、热线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440件(占31.95%)、来函180件(占13.07%)、互联网平台137件(占9.95%)、APP92件(占6.68%),其他方式37件(占2.69%)。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全县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1008件。

  (一)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393件、售后服务115件、合同72件、质量58件、不正当竞争54件,合计占比68.65%。

  (二)从商品投诉来看,投诉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526件)、服装和鞋帽(41件)、家居用品(19件),装修建材(9件)通讯产品(8件),合计占比59.82%。

  (三)从服务投诉来看,投诉量较大的主要有:金融服务(108件)、互联网服务(44件)、餐饮和住宿服务(25件)、电信服务(7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4件),合计占比18.65%。

  (四)投诉热点分析。一是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食物里有异物、保质期内霉变、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等问题要求赔偿。二是售后问题,网络购物下单后商家长时间不发货、虚假发货、联系不上商家、退货不退款、商家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有运费险而实际没有等。三是质量问题,对远程购物的商品质量不满意、货不对板、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商家对商品质量问题不理会等要求商家赔偿。四是不正当竞争问题,商家利用好评返现虚假营销、作出让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宣传与实际不符的商品,误导消费者购买从而要求商家赔偿。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全县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369件。经核查,立案20件,按时核查率100%。

  (一)从举报问题来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4件、不正当竞争行为47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40件、广告违法行为16件、标准化违法行为16件,

  合计占比71.27%。

  (二)从举报商品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231件)、家居用品(29件)、服装鞋帽(6件),合计占比72.09%。

  (三)从举报服务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金融服务(17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1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8件)、教育和培训服务(4件),合计占比10.84%。

  (四)举报热点分析。一是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4件(占39.02%),主要反映虚假宣传、标签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购买的食物不新鲜有异味、食物中有异物等问题。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47件(占12.74%),主要反映商家利用好评返现虚假营销、作出让消费者误解的商业宣传、宣传与实际不符的商品等问题。三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40件(占10.84%),主要反映商家夸大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商家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等问题。

  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