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1-01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连司〔2023〕3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8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谢贤勇等7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连城县司法局关于谢贤勇等7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时间:2023-03-28 15:38
 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办公室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连委办发〔201022号)和《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第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人社〔2022183号)精神以及连城县司法局《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聘用谢贤勇等7位同志下列相应的工作岗位:

一、管理岗位(共1位)

1.九级职员(1位):谢贤勇

二、专业技术岗位(共5位)

1.十级岗位(1位):温利平

2.十一级岗位(2位):吴丽红、周千威(晋升)

3.十三级岗位(2位):张宙、林建新

三、工勤技能岗位(共1位)

1.二级岗位(1位):傅伟文

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3年,拟聘用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聘期内退休的,聘至退休之日为止。

四、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情况

周千威20141030日取得四级公证员职称资格,现任公证处负责人,从事公证相关工作。201410月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职称聘任晋升条件,聘任周千威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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