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城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3]251号)要求,由连城县司法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将在连城县政府网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综合股,电话:3121938,传真:312193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连城县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进步。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连司(〔2013〕47号),进一步明确局综合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固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县司法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任务分解到有关股室,落实责任,分阶段按步骤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重点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和法律宣传等政府信息,分门别类,全面清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1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县司法局已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有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档案馆、图书馆及宣传栏等公布了机构职能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还通过在县政府大坪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局公告栏,及时公布和更新业务工作办事指南,如将律师申领执业办事流程等服务事项等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方便公众熟悉办事流程。此外,我局还将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查询途径。今年,我局又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建成连城县普法网,作为“美丽连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同时畅通了与民交流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县司法局专门制定出台了《连城县司法局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申请人可通过传真、信函、当面等方式向县司法局综合股提出申请。截至2013年12月底,尚未接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县司法局未收取申请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底,县司法局尚未出现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提出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2013年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群众对司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条例》学习宣传
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二)完善公开途径
进一步完善建成的连城县普法网,优化栏目设立,加大对司法行政职能的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办事流程等信息的公开与完善。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员配备,对局机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把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关,同时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责任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
附件1:信息公开统计表
连城县司法局
2013年12月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