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司法局 时间:2016-01-08 17:17

 

连城县司法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政办2015217号)要求,由连城县司法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报告将在连城县政府网上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县司法局综合股,电话:3121938,传真:312193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连城县司法局贯彻落实《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从完善公开渠道、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进一步明确综合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固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在司法局大楼一楼处,建成司法局信息公开栏和LED电子显示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11日至20151231日司法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35条,截止20151231日,县司法局已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累计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5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等三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我局还通过宣传栏、“两馆”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止201512月底,尚未接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12月底,县司法局未收取申请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截止201512月底,县司法局尚未出现社会公众就信息公开提出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队伍力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成效;信息公开的载体尚未发挥好,群众对司法行政的了解还不全面;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条例》学习宣传

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加大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

(二)完善公开途径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加大对司法行政职能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员配备,对局机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把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关,同时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责任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 附表

 连城县司法局

 2016年1月6

 

附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5

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7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