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司法局2024年全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司法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7-312193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388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连城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连城县司法局围绕关键领域深化主动公开,通过系统梳理各股室及司法所信息,动态维护机构职能、领导班子等基础信息,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法定公开事项的发布与更新,确保信息供给精准及时。据统计,2024年1月至12月,连城县司法局依托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12件,主动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依托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连城县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线上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接收申请,线下依托单位实体公告栏公示办理流程,形成立体化服务网络。2024年1月至12月,连城县司法局收到书面信函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连城县司法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重点任务,构建“高位推动+专班落实”的工作格局:由综合股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设立专职岗位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运维与流程管理,通过专业化团队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按业务板块分类归档、动态更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步刚性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从采集、审核到发布全流程把关,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与规范性。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连城县司法局立足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建立“数据实时归集+内容动态迭代”更新模式:对照集中统一公开要求,制定信息更新频次清单与质量标准,确保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随产生、随审核、随发布”。在此基础上,升级“采、审、发、宣”一体化机制——采集环节突出全面性,审核环节强化合规性,发布环节注重精准性,宣传环节拓展多元性(覆盖网站、新媒体、线下屏等多级平台),最终形成“信息发布—多维传播—效果反馈”闭环,显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广度、引导精度与品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连城县司法局通过“责任到人+专人专岗”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明确主体责任分工,设立专职岗位配备专职人员统筹日常运维;聚焦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合规内容,动态更新、精准推送至公开平台。同步建立“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督查机制,对发现的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严守保密审查红线,科学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对接社会关注热点,畅通电话、网络等监督渠道,确保政务公开既“阳光透明”又“安全可控”。2024年1月至12月,连城县司法局并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情况,如一些政策解读仅为文字堆砌,缺乏生动性与易懂性,未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在处理一些复杂公开事项时,业务能力略显不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审核与把关,建立信息质量评价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内容完整性、形式多样性、语言通俗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督促工作人员提高信息质量。开展信息制作与发布培训,学习优秀案例,鼓励采用图表、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法规、业务信息等进行解读与展示,增强信息吸引力与可读性。二是组织政务公开专项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深入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分享工作经验与心得,促进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连城县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