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5-2500-2023-00006
- 备注/文号:连委审办通〔2023〕1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8
- 内容概述: 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审计局对福建省连城县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华柱开展经济责任任期审计的通知
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审计局对福建省连城县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华柱开展经济责任任期审计的通知
福建省连城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张华柱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5日起,对你单位主任张华柱2020-2022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邱仲生
审计组成员:林永刚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领导干部承诺书
3.审计公示
4.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审计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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