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25-25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连委审办通〔2025〕8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0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中共连城县赖源乡委员会原党委书记 马华宗、连城县赖源乡人民政府原乡长 巫盛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连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8月27日起,对马华宗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巫盛涛同志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马华宗、巫盛涛同志及中共连城县赖源乡委员会、连城县赖源乡人民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罗积媛担任,成员为谢宇、张杭玉。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3.审计公示
4.审计组纪律公示
中共连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连城县审计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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