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9-01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连水水利[2016]2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7
- 内容概述: 关于优先聘请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担任水利工程管护人员的通知
关于优先聘请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担任水利工程管护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
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政策》精神,确保政策及时落地,让贫困户早日脱贫,经研究决定,要求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村级管护单位(协会)在选聘水利工程管护人员时,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担任水利工程管护人员。聘请人员条件: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通过培训后能掌握一定管理知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管护员职责,年龄在18-60周岁的公民,优先聘用水利工程附近居住的贫困户人员。管护范围包括水库、山塘、灌区(含高效节水项目)、农村饮水、泵站及堤防等水利工程,请你们按照要求执行。
连城县水利局
201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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