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19-03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连水〔2022〕69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清查
经过前期的生产建设项目“清查与核定”工作,共清查2009年以来各级审批的连城县境内生产建设项目116个,其中省级审批14个、市级审批13个、县级审批89个。根据清查结果,全县当前共有在建生产建设项目15个,其中省级审批3个,市级审批1个、县级审批11个。
(二)开展闽江、九龙江流域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
根据省水土保持工作站要求,开展对闽江、九龙江流域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要求7月底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三)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分级组织开展,检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在建项目总数的30%。对有举报线索、不及时整改、不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结论为“红”色的项目应纳入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2022年实现县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清单详见附件1)。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3)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4)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5)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6)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7)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8)历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9)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报备工作情况。
二、检查组成员
从连城县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经抽取,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向阳
组 员:吴领熙 林兴明
工作人员:陈 鑫 158****6760
三、时间安排
(一)监督检查阶段(6月-8月)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书面检查、会议检查和信息化监管等多种方式,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8月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完成后及时对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改反馈阶段(9月-11月)
各建设单位要将整改落实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站,并提供视频、影像等佐证材料。对已检查的项目要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按照不低于现场检查项目数的20%组织。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检查结果通报、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
在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网通报本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对本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做好检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制作电子文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采用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动的方式,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抽查到的项目业主单位,督促业主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附件4,同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组应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做到存在问题表述清晰、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对存在较大水土流失隐患的,要加发《整改通知书》,对已经造成较大水土流失的发出《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整改反馈并签收《送达回证》,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对典型案件将紧抓不放,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本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22年连城县在建项生产建设项目清单(县级审批)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签到表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登记表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自)查表
连城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连城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清查统计表(县级审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流域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审批单位 |
弃渣场个数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
已缴水土保持费 |
方案类型(报告书/报告表) |
联系人 /电话 |
|
1 |
连城城区高水高排项目 |
闽江 |
连城县水利局 |
连水〔2018〕90号 |
2018.7.25 |
连城县 水利局 |
1 |
48.53 |
免征 |
报告书 |
杨仁友138****8908 |
|
|
2 |
连城县锋华硅业项目 |
九龙江 |
连城县锋华硅业有限公司 |
连水〔2019〕55号 |
2019.9.9 |
连城县 水利局 |
8.6 |
8.6 |
8.6 |
报告书 |
林泉明135****0215 |
|
|
3 |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福地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 |
闽江 |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 |
连水〔2020〕78号 |
2020.9.3 |
连城县 水利局 |
12.33 |
免征 |
报告书 |
罗才彪151****8858 |
||
|
4 |
年产5000立方米大理石板材加工生产线 |
闽江 |
连城县姑田鸿顺石材厂 |
连水审批〔2021〕3号 |
2021.4.1 |
连城县 水利局 |
1.1211 |
1.1211 |
1.1211 |
报告表 |
江丕长138****3823 |
|
|
5 |
连城县连城红石业有限公司牛塘饰面花岗岩矿 |
闽江 |
连城县连城红石业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1〕6号 |
2021.5.11 |
连城县 水利局 |
1 |
15.99 |
15.99 |
0 |
报告书 |
邓锦煌138****8827 |
|
6 |
连城县欣达养殖有限公司生猪提升扩建项目 |
闽江 |
连城县欣达养殖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1〕10号 |
2021.8.13 |
连城县 水利局 |
3.26 |
3.26 |
3.26 |
报告表 |
罗源泉136****5233 |
|
|
7 |
连城兴运碎石加工及机制砂生产项目 |
闽江 |
连城县兴运砂石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2〕3号 |
2022.1.7 |
连城县 水利局 |
1.24 |
1.24 |
1.24 |
报告表 |
罗秋华 135****8686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流域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审批单位 |
弃渣场个数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
已缴水土保持费 |
方案类型(报告书/报告表) |
联系人 /电话 |
|
8 |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工程(朋口、宣和、莒溪片区) |
汀江 |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2〕6号 |
2022.2.24 |
连城县水利局 |
49.14 |
免征 |
报告书 |
罗才彪151****8858 |
||
|
9 |
连城县城市大道(北部新城路网)工程项目 |
闽江 |
福建鲁高冠岩建设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2〕7号 |
2022.3.17 |
连城县水利局 |
17.74 |
17.74 |
17.74 |
报告书 |
王晖虎135****8650 |
|
|
10 |
福建众垚磊堆场扩建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
汀江 |
福建众垚磊建材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2〕9号 |
2022.4.11 |
连城县水利局 |
2.3622 |
2.3622 |
2.3622 |
报告表 |
吴繁新136****8699 |
|
|
11 |
连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四堡片供水工程 |
闽江 |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连城水务有限公司 |
连水审批〔2022〕10号 |
2022.4.26 |
连城县水利局 |
7.77 |
免征 |
报告书 |
罗才彪151****8858 |
2022年连城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清查统计表(县级审批)
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签到表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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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登记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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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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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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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进展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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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 进展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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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 问题和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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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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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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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附件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自)查表
项目名称: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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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详 细 内 容 |
自 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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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报批 |
方案编制 及审批 |
在项目生产建设前能够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经相应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方案审批日期: 审批文号: 方案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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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送达 |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在批复后30日内,及时送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是否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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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设计 |
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按规定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是否有后续设计: 设计是否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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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变 更报批 |
水土保持方案出现变更时,是否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
是否有变更: 是否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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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日常管理 水 土 保持日常管理 |
管理机构 及制度 |
是否成立水土保持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水土保持有关内容列入工程招标文书,明确有关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
是否成立: 是否有专人负责: 是否制定: 是否列入招标文书: 是否明确防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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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水土流失防治经费列入工程总投资,保证水土保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
是否列入: 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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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 |
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主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
是否主动开展: 是否及时发现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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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总结 |
能够及时统计、分析、总结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情况。 |
是否: |
|
|
资料整理 |
建立反映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的档案资料,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监理、监测等,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确切可靠。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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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通报 |
能主动邀请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水土保持工作,并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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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
工程措施 |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各项工程措施与主体工程进度一致,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弃渣场必须先拦后弃,修建排水设施,严禁随意弃渣;取料场及时进行整治。 |
进度是否一致: 质量是否达标: 弃渣场是否按规定地点弃渣并先拦后弃: 是否及时修建截排水设施: 取料场是否及时整治: 土地整理(平方米): 拦挡(米): 截排水沟(米): 沉砂池(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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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措施 |
能够及时平整土地、清理施工基地、对渣体覆土,恢复植被,林草存活率达到设计指标。 |
是否: 平整面积(平方米): 恢复植被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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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挡护、排水、沉砂、覆盖、表土分层剥离保存等措施,防止和减轻水土流失土流失。 |
是否: 表土剥离(平方米): 临时挡护(米): 排水沟(米): 沉砂池(个): 覆盖(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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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监理 |
根据规定对方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按月向业主报告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情况,每季度提出水土保持工程评价意见。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编制水土保持监理专项报告。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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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监测 |
按照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定期报告监测成果,发现水土流失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工作结束后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专项报告。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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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 工程验收 |
已建成的水土保持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收,发挥效益。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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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缴纳 |
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规费。 |
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未交(万元): |
自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自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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