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19-0800-2025-00032
  • 备注/文号:连水审批〔2025〕4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9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水利局关于《连城县庙前镇江畲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庙前镇江畲村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连城县水利局关于《连城县庙前镇江畲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庙前镇江畲村水利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5-12-09 15:24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连城县庙前镇江畲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庙前镇江畲村水利工程实施方案(送审稿)》收悉。20251114日,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并形成了《实施方案(报批稿)》且于2025129日上报我局。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连城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连城县庙前镇江畲村朝天岩溪

三、建设内容

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1.5km,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重建拦水坝2座,旧坝加固1座,新建护岸2149m,新建渠道工程2459m,过路涵管2处,蓄水池工程1座(含给水管道0.65km),下河台阶6处。

四、建设年限

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投资规模

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888.18万元(不含征地移民费用55.18万元),其中建筑程投资599.35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5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11.46万元,独立费用115.05万元,基本预备费41.52 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98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0.25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完成建设任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项目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计划执行调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的,应按照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连城县水利局

20251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