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0-01-14 10:30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县水利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设立了局政府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日常工作由综合股牵头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机构职能变动,对原制定的《连城县水利局政府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

  3.强化载体建设。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公开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我县水利方面的信息、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县水利局的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平台回应网民的关切与诉求,加快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络答复的时效性。

  (三)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做到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需保密的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及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依申请公开0条。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我局已规范本单位行政权力和责任,做好“两单”融合工作并对外公布。按要求规范做好该年度的河道采砂、水土保持项目的审批和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登记备案等工作。公布了我局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推进水利审批制度向纵深发展。

  4.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按照“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后“两单”融合工作。推进并联审批和“三集中”审批改革,实现“多规合一”平台与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互享。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水利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更好地服务于民。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双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协调、抓落实;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积极抓;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进一步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四)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傅昌发担任组长,李向阳为副组长,陈光、邹志瑞、项智青、陈永水、吴志铭、张达斌、邹春祥、刘贵光、曹庆智、马玉梅、杨仁友、黄天赐、谢运春、林万华、余汀洲、林军等16个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综合股,主任由曹庆智兼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公开渠道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充分利用龙岩市水利信息网、福建省水利信息网公开全县水利工作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0

  1

  行政强制

  5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发布信息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县水利工作动态。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安排部署好有关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其他部门、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县水利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