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1-01-27 16:21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由连城县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城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连城县水利局综合股,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联系电话0597-8922418。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20年,我局制定、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29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0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我局开展工作信息,加强门户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县发改局报送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项目。

  (四)监督保障

  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连政综﹝2019﹞268号)和《连城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政务公开专栏信息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填写《连城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件与成文的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6

  1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13

  3

  行政强制

  5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工作开展不及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连城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扎实推进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