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6:29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由连城县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城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联系方式: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连城县水利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892241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2021年,我局制定、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21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5条,包括机构职能2条,行政许可3条,规划计划5条,安全生产检查4条,工作动态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平台功能,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推进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设立了综合信息和水利百科及河长制工作两个专栏,每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按要求分别在“双随机”监管信息栏、财政资金、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栏目中发布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16条,政务公开栏中综合信息和水利百科36条,河长制工作36条。

  (四)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关,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由局具体经办人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通过公开我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及办公地址,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4.72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

  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积极与各相关股室沟通,梳理我局公开事项,及时查缺补漏。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