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0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水利局2023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水利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7—892241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县水利局依托现有的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信息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中发布信息7条;在权责清单栏中发布信息2条;在行政许可栏中发布信息11条;在行政处罚栏中发布信息6同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利专栏中发布《连城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3年,县水利局制定、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34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51条,包括机构职能2条、行政许可36条、规划计划2条、安全生产检查10条、工作动态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县水利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县水利局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安全性。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县水利局按照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做好26个标准领域栏目等相关栏目内容保障。每个月及时更新县水利局专栏信息,包括政务公开栏中综合信息和水利百科、河长制工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栏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落实考核任务。根据连城县政务公开与信息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全面完成目标考核任务。二是开展社会评议。县水利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县水利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邀请社会公众对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本次连城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共有45人参加:其中机关单位人员24人,占总数的53.3%;企业职工9人,占总数的20%;其他人员12人,占总数的26.6%。评议结果为91.1%参与调查人员认为连城县水利局总体上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障了公众对全县水利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注重自查整改。积极参加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根据省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和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县水利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7.10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各股室沟通协调不够,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具体职责,与各股室沟通协调,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对出台政策的解读及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能了解政策、运用政策、受益于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县水利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