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6-01-14 14: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连城县水利局2025年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存在疑问,可直接与连城县水利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597—8922418,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连城县水利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水利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全县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县水利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4条,包括机构职能1条、行政许可33条、规划计划2条、安全生产检查7条、工作动态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县水利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积极协调各股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县水利工作动态。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交县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县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发布规范、安全。每月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及水利等专栏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处置隐患问题,全力保障信息发布安全。2025年县水利局发布水利专栏信息61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44条,政务公开专栏信息(综合信息和水利百科及河长制工作)6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标准化暨政务信息写作业务培训会,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二是开展社会评议。本次参与2025年连城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共50人,其中机关单位人员28人,企业职工19人,其他人员3人。评议结果显示,连城县水利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满意度为92%,较好地保障了公众对全县水利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宽,水利相关信息多依托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较少利用政务新媒体“连城县河湖长制”公众号推送信息,影响公众获取水利信息的便利性。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拓展多元化平台,除政府网站外,应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传统公示栏等,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布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水利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县水利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