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3-25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连商务﹝2022﹞5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3
- 内容概述: 连城县商务局 连城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岩商务综财〔2022〕37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支持方向及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型、条件、补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商品交易市场项目
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含菜市场、集贸市场、新建生鲜超市、农改超等,下同)等民生项目建设和改造提升。
(1)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县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可降低 50%。
(2)农贸市场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0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县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可降低 50%。
2.支持对象。 2021年7月1日至 2022年6月 30 日期间建设改造,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且在运营,革命老区县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可降低 50%。
3.支持标准。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 50%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于2022年7月底前开业运营的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补助资金的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申报单位填报《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县级商务部门核对后退回);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单位出具的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冷链物流项目
1.支持方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支持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支持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完善冷库等终端冷链物流设施。
2.支持对象。 2021年7月1日至 2022年6月 30 日期间建设改造,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且在运营,革命老区县给予倾斜支持,申报项目投入门槛可降低 50%。
3.支持标准。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实际投入(不含税,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最高 50%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于2022年7月底前开业运营的项目。获得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补助资金的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申报单位填报《2022年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县级商务部门核对后退回);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单位出具的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时间及程序
1.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开展申报,并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整理上报申报材料。
2.以上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后,由项目所属地的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于12月22日前向县商务局、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县商务部门负责审核、验收,县财政部门负责程序性、合规性与完整性审核。
3.对同一项目在申报期间内已获得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补助资金的农产品市场网络项目不得重复支持。若省级下达的补助资金不足时,结合实际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三、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1.项目验收。县商务局于12月22日前组织对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冷链物流等项目进行验收。申报企业填报好《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3)、《2022年冷链物流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4)。
2.项目资金拨付及信息报送。申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下达专项资金通知。资金拨付到位后1个月内,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效益、绩效评价等)及填写完整的《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详见附件5)报送县商务局、财政局。
附件: 1.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2022年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3.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
4.2022年冷链物流项目验收情况表
5.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
6.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连城县财政局 连城县商务局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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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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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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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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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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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改造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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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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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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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效 预计(含 经济与社 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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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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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省级冷链物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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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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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 ) 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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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容 |
立方米、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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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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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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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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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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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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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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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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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主要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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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效预计(含经济与社 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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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周期 |
自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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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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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商品交易市场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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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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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 ) 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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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申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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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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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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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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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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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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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改造 主要内容 及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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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要 材料及 审核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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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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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的实际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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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通过、整 改后再验收、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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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县级商务局: 县级财政局: 乡(镇)人民政府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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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2年冷链物流升项目验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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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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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 ) 改造( ) |
库容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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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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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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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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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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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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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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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的实际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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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要内容及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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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主要设施设备情况及验收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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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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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通过、整改后再验收、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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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县级商务局: 县级财政局: 乡(镇)人民政府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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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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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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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项目名称 |
支持金额(元) |
统一信用代码 |
组织代码 |
海关编码 |
单位性质 |
所属省级(各地 |
所属地市 |
所属区县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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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 |
龙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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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则: |
1.所有企业 统一信用代码和组织代码必须二选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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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单位性质为进出口经营企业,则海关编码必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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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统一信用代码、组织代码、海关编码外,其他项都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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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连城县商务局、财政局:
我单位严格按照连城县商务局、连城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报 项目,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性作出保证,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将无条件退回拨付款项,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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