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6122-0100-2023-00041
  • 备注/文号:连文〔2023〕87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5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部分项目投入使用并进入运营期报告的复函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部分项目投入使用并进入运营期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3-07-05 16:19
 龙岩市全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呈报《龙岩市全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部分项目投入使用并进入运营期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龙岩市全域旅游PPP项目(一期)PPP项目子合同五--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合同》项目的运营和维护约定:“龙岩市全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确认已满足项目建设质量要求的部分先行组织验收。”,我局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业务人员开展项目确认工作,已完成项目投资额为17812.92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22.31%。经研究,原则同意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已完成部分投入使用并进入运营期。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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