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12-2500-2015-00002
- 备注/文号:连旅〔2015〕22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18
-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 省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省文明委:
连城县旅游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3个股室,即综合股、行业管理股、市场开发股,下辖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连城旅游市场营销中心。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2人,其中党员3人,建有党支部和工会组织。主要负责掌握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状况、制订旅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境内外重大促销活动、负责旅游行业管理、参与做好旅游景区质量的评审、管理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我局为连城县第八届(2000—2002年度)、第九届(2003—2005年度)、第十届(2006—2008年度)、第十二届(2012年—2015年度)龙岩市市级文明单位,我局历来非常重视精神文明工作,06年我县冠豸山被省旅游局、福建日报社、海峡导报社评为“福建省最值得外国人去的10个地方”,培田古村落被中国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发展论坛活动组委会评为“中国最美的历史文化村镇”,我县被评为一生中要去的“中国66个旅游文化大县”荣誉称号;2007年获龙岩市第五届旅游节花车巡游二等奖、歌曲《价值连城》MTV荣获央视主办的第二届形象歌曲音乐电视展播“最佳旅游歌曲奖”的称号;2008年8月冠豸山风景区被授予全省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8月,冠豸山风景区被国家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家地质公园;2011年,培田古村落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被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为“中国十大美丽乡镇(客家风情美)”;2012年11月,连城培田古村落景区被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为国家4A级旅游区;2012年11月,连城县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2013年9月,冠豸山风景区被评为最“中国最美地质公园”;2013年10月,冠豸山风景名胜区、培田古村落景区被龙岩市文明委、龙岩市旅游局和龙岩市诚信促进会评为“十佳诚信旅游景区”;2014年2月,连城县被评为“中国客家民俗文化之乡”。
根据《福建省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13〕11号),我局对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对比,自查,认为已具备创建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条件。为此,特据报告,恳请省文明委对我局创建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予以指导和考核验收。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查。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2015年8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