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212-2500-2018-00004
- 备注/文号:连旅〔2018〕29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关于成立创建十四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关于成立创建十四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所)、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成功实现十四届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连城县旅游事业局创建十四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晓春(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邹立标(旅游事业局副局长)
吴丽娟(旅游事业局副局长)
成 员:林祎鹏(综合股股长)
汤权冬(行管股股长、质监所所长)
钱梅英(市场股股长)
杨 辉(行管股副股长)
江文容(旅游协会会长)
谢小方(旅游质监所)
二、工作职责
1、对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2、按照省、市、县文明办的要求,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文明单位建设工作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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