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连城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7 08: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规定,连城县卫健局立足 2025 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履职实际,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谨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其他事项六大核心板块,统计数据时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连城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fjlylc.gov.cn/)政务公开专栏查阅下载,如有疑问,可致电连城县卫健局综合股(0597-8922106)或前往连城县石门湖路口 7 号咨询。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连城县卫健局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锚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核心任务,聚焦群众关切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养结合等领域,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持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优化公开服务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度,卫健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聚焦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重点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多元化公开渠道,通过连城县人民政府网、连城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健康连城”等平台,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计4条。其中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严格遵循工作流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5 年,我局从严筑牢政府信息管理防线,健全“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全流程审核机制,构建“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综合股专人承办执行”的三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双重把关制度,从信息采集、分类、审核到发布全环节规范管控,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及时精准、内容完整,坚决杜绝信息错漏、失泄密等问题发生。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5 年,我局聚焦平台效能提升,以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主阵地,常态化维护政务公开栏目内容更新,规范栏目设置与信息发布格式;同步运营 “健康连城” 微信公众号,拓展移动端公开场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强化政策理解、平台操作与业务实操能力,主动公开平台规范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工作原则,构建“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将信息采集、审核、公开细化到岗、责任到人。二是注重自查整改。根据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度,县卫健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载体较为单一,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多样化查阅需求。二因人员调整,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熟悉,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完整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丰富载体形式,突破传统信息公开宣传渠道,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主动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主动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连城县卫生健康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