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周龙辉韩小刚陈路招(女)朱建斌
各乡(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 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的通知》(闽建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连城县农村建筑工匠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